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切实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结合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如下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研招工作组织机构
(一)研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冷必元
副组长:唐淑艳
组员: 陈雄、黄启昌、刘康复
(二)监督小组
组长:尚代贵
组员:姚曙明、刘桂新
(三)复试小组
成立2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成员5名,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摄像1人,网络技术服务秘书1人(机动)。
二、复试时间、形式及流程
(一)复试时间
上线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4月2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4月10日
地点:湖南工业大学河西校区崇信楼(金沙总站4166地址)
(注:复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通知,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三)资格审查
4月1日(上线一志愿考生)、4月9日(调剂考生)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9:00开始, 地点:崇信楼408。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照片,填写承诺书,保证2023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8)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四)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如下:
方式一:微信关注公众号“湖工大财务”——点击常用业务——在线缴费——其他缴费——研究生复试费——输入缴款人、学号(即准考证号)、手机号码——提交订单——微信缴费——完成缴费。
方式二:扫码缴费。(学号填写准考证号)
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五)体检
按照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复试工作安排
上线一志愿考生复试
时间:4月2日
上午 8:30-10:30 专业理论笔试
时间:4月2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7:30 综合素质面试
地点:崇信楼206、402
调剂考生复试
时间:4月10日
08:30-10:30 专业理论笔试 (崇信楼206、402)
14:00-18:00 综合素质面试(崇信楼206、402)
三、复试考核内容、方式
(一)专业理论测试
030100 法学 复试专业课: 963 诉讼法学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复试科目: 966 法理学 限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 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 复试科目: 966 法理学
限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密封后的试卷、按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
(二)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采用自叙和提问的方式。考查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能力等。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每名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面试采取匿名面试的形式,考生统一在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领取号码牌,根据号码牌顺序依次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
(三)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四)同等学力复试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 964 西方法律思想史965 行政法学。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测试形式与专业理论测试形式一致。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由专人负责,测评结束后将向研招办提交测试结果。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分÷5×0.5+专业理论笔试×0.2+综合素质面试 ×0.25+英语听说能力×0.05。
(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每门各100分,该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及格即<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以录取。)
五、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领域、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指标 |
012 | 金沙总站4166地址 | 030100 | 法学理论 | 25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17 |
035102 | 法律(法学) | 4 |
六、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2023年湖南工业大学会计学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总分≥326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单科(满分>100分)≥68分;
第一志愿上线参加复试的名单详见附件一。
七、调剂复试办法
(一)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035101 法律 (非法学)
035102 法律 (法学)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4月6日0点起,开放不低于12个小时。
(三)拟调剂人数:035101 法律 (非法学)26人, 035102 法律 (法学)6人,共计32人。按照1:1.2—1:1.5确定复试人数。
(四)调剂申请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应当相同);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4、初试统考科目要能覆盖调剂专业的统考科目。如考3门统考的可以调剂到考2门统考,反之不允许。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学硕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法学)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考生之间的调剂工作,也必须通过教育部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调剂的基本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学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英语分数较高者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学校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一致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一致优先,研究方向一致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6、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六)接收调剂规则
1、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满足调剂申请基本要求,不接受不满足基本要求的考生调剂。
2、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学硕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法学)专业。
3、在满足调剂申请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有符合下列条件者,适当考虑一定比列考生优先进入复试名单: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2)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3)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往届考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的。
(5)或者其他方面比较有优势或者获得突出成果的。
如符合上述条件,在调剂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录取
(一)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分÷5×0.5+专业理论笔试×0.2+综合素质面试 ×0.25+英语听说能力×0.05。
(三)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7、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8.、体检不合格者。
(五)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按国家相关政策,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3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七)体检: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人事档案: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学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复查: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拟录取新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复试监督
(一)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在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注意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学院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二)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四)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金沙总站4166地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法学学院,邮编412007
A.mail:524059365@qq.com
B.电话: 0731-22183190
办公室地点:崇信楼(408)
监督电话:0731-22183185
C.复试咨询QQ群:309916982
金沙总站4166地址
2023年3月29日